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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集体谈话时强调:找准职责定位 提升监督实效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6-06-30

市委书记李新华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集体谈话时强调:
找准职责定位  提升监督实效

  6月30日,荆州市召开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集体谈话会,市委书记李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要明确职责,找准定位,充分利用“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发挥好党内监督重大作用,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重点要落实三项要求。

  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肩负的神圣职责。李新华指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要从两个方面充分认识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肩负的神圣职责。第一,实施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市委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良好效果,但压力向基层传导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必须加强监督。第二,实施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提升党内监督效果的迫切需要。改革前,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体制弊端,一是同体监督造成部门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二是机构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监督力度不够。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就是要通过统一派驻、整合力量,革除体制弊端,让派驻纪检机构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充分利用“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的重大作用。李新华强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要充分利用好“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一要找准职责定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在市纪委直接领导下专司监督之责,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要站在履行主体责任的高度,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支持和保障。二要明确监督对象。重点抓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三类重点对象”的监督,做到监督全覆盖。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以党章、党纪处分条例为标尺,经常比对检查,加强信息沟通,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打造纪检“铁军”,确保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李新华要求,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纪检“铁军”,确保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勇气来源于坚强的党性,来源于岗位职责要求。要敢于同违犯党章党规党纪、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做得罪人的“专业户”。二要有善于监督的能力。要勤于学习钻研,掌握党的大政方针,领会上级纪委工作要求,拿准监督执纪问责“尺子”。要学懂弄通驻在部门业务知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坚持务实作风,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要对党忠诚、对同志负责,秉公执纪,一视同仁,不搞选择性办案。三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胸怀和思维。牢固树立“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加强党性锻炼、自我严格要求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特别是上级纪委的监督,经常向市纪委汇报工作和思想。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监督,自觉在组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让上级党组织放心、让驻在部门服气、让群众满意的纪检“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