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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深化“乡案市审” 筑牢“乡案”质量防线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5-12

  “这起农村‘三资’案,资金去向证据方面存在问题,请对照问题清单尽快整改……”近日,洪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与该市乌林镇纪委办案人员面对面会商,对一起即将移送的案件进行集中研判。

  今年以来,该市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乡案”占比超7成,其中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惠农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案件达68件。随着“乡案”数量增加,案件质量参差不齐、乡镇纪检人员变动频繁、熟人社会干扰等问题也随之显现。为确保基层案件办得扎实、经得起检验,该市纪委监委以“三化建设年”行动再集中抓两年为契机,以规范“乡案市审”为抓手,推动案件质量管控从“事后纠错”向“全程把关”覆盖。

  制度立起来,执行才有方向。该市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乡案市审工作办法,围绕立案前审查、移送审核、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备案归档等环节规范审核流程,落实“联系纪检监察室前置初审+案件审理室全面终审”工作机制,推动审核从立案环节介入,乡镇纪委立案前,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立案必要性进行审查,从源头上防止“凑数立案”“带病立案”。

  在审理环节,该市纪委监委针对轻处分案件、重处分案件和开除党籍案件等不同处分类型的案件实行分类审核。审理组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标准,开展全要素“质量体检”,及时向乡镇区街道纪(工)委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处分建议,跟进指导补证,明晰核查方向,着力破解乡镇纪委干部“不愿查、不敢严、不会办”的困境。开展“乡案市审”工作以来,“乡案”办理平均审理周期明显缩短。

  “以前办案,最怕程序走了样、量纪拿不准,处分决定发下去,当事人不服气。”该市汊河镇纪委书记坦言,“现在有审理室提前把关,心里踏实多了。”

  案件审理既是“质检站”,也是“练兵场”。守住质量底线是本职,带出过硬队伍才是长远之计。在实际工作中,审理室业务骨干采取“面对面指导、点对点反馈、一案一解析”方式,对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定性不准等问题现场纠偏。针对乡镇纪检干部新手多、经验不足等问题,同步印发办案流程指引、文书模板、典型案例汇编,定期开展案例研讨、模拟办案、案件质量评查,把专业要求转化为基层可操作、能落实的具体方法。今年以来,已有8名乡镇纪检干部通过跟案学习、参与审理,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守住案件审理关口,是为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更是为了巩固拓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成果,推动基层执纪执法质量实现新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乡案市审’机制建设,在细化证据标准、优化流程指引上精耕细作,整合资源、明确权责,系统提升案件查办质量。”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希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