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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9-30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纠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副经理张江涛违规宴请问题。2020年9月12日,张江涛在城区酒店违规操办乔迁宴,且在接受调查之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9月15日,张江涛受到撤职处分;参与宴请的三名同事柳少成、方芦新、游章武受到通报批评;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邓勇因监管不力受到诫勉处理。

  2.桥市镇原桥梁村党支部书记张凤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月,在原桥梁村通村、通组公路工程竣工后,为了结算工程款方便,工程老板李某送给时任桥梁村村主任张凤明人民币现金 1万元,张凤明将收受的1万元用于家庭开支。2020年9月,张凤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新沟镇原新南村村干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4月,原新南村领取2016年秋播示范样板补贴(油菜) 10万元,实际发放给村民6.2万元,剩余3.8万元经时任支部书记杨成禄提议,时任村干部郭志明、徐锋、肖开浩、薛银春同意用2.3万冲抵2016至2017年度两年的不合理生活招待等支出,剩余的1.5万元作为村干部补贴发放。2020年8月,杨成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志明、徐锋、肖开浩、薛银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红城乡杨铺村支部书记李建峰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措施不力问题。2009年6月,李建峰在担任红城乡杨铺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时搞形式、打折扣,未经合法审批转让宅基地,以村委会名义与李某签订合同,将杨铺村集体土地276平方米(原腾退宅基地2个),以46.4万元转让给李某等人建私房。2020 年9月,李建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饬“四风”形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上不清醒、犯糊涂,对党组织的教育提醒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必须坚决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纪律上的警醒,心存敬畏,严守纪律底线。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进一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进一步严格监督执纪,以“零容忍” 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改进作风,抵制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