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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2-06-01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洪湖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旭虚列套取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2018年,平旭在担任洪湖市新滩口镇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虚列沟渠清障捞草工程,套取财政资金19.9885万元,用于解决单位接待费用及其他不合理开支。平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平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2.公安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杨久违规购买酒水转嫁接待费用的问题。2017年,薛杨久在担任公安县粮食局局长期间,以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名义,购买白酒用于单位接待,共计花费1.438万元。事后,薛杨久要求下属单位狮子口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在公司财务中报销上述购酒费用。2022年3月,薛杨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陵县普济镇西庄湖村村委委员龚霞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大操大办的问题。2022年2月14日,江陵县普济镇西庄湖村村委委员、普济镇第九届党代会代表龚霞罔顾组织多次提醒,违反相关规定和江陵县、普济镇防疫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操办乔迁宴及孙子周岁宴,收受7名村组干部礼金共计3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3月,龚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4.石首市人大常委会绣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成华招商途中借机旅游的问题。2019年8月,成华在担任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在招商途中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到江西省九江市庐山风景区游玩,事后将相关费用在办事处机关财务和下属企业进行报销。2022年1月,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以上4起典型案例表明,面对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少数党员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带头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
端午节及高考临近,为防止“四风”反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持续纠治“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在日常融入经常,以各项专项治理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举办升学宴等顶风违纪行为。对“精致走账”、快递收送节礼、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释放“从严”和“越来越严”信号。要坚持节日值守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释放“从严”和“越来越严”信号,从“关键少数”严起、从年轻干部严起,从严处理、重拳惩治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涵养家风文化、培育优良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以风清气正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