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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卫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9-05-22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开展了巡察。8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卫计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卫计委党组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卫计委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细化责任清单,严密组织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0个,正在推进整改落实的5个;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114项;组织处理12人次,诫勉谈话33人次,党纪、政纪处分5人;共清退违规资金2258.6万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8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组织召开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卫计委反馈意见会议,向卫计委下达了《关于对市卫计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会后,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坚决完成好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向华祥同志为组长的市卫计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各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牵头领导作用,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明确方案,落实责任。经多次讨论,认真研究,市卫计委党组制定了《市卫计委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提出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主动认领,对所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方案要求,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分期分批解决。

        (三)建立机制,注重长效。一是制定情况报告制度。各科室、各单位每周五报送整改进度,机关党委定期将整改情况向整改领导小组报告;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坚决追责问责。三是修订完善一批制度。把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动力,修订完善了各类规范管理制度114项,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医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各科室密切配合,强化部门协调,出台《荆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荆州市直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荆州市直试点公立医院薪酬总额核定办法及荆州市直试点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核定办法》。

        2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做好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定于11月召开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现场会,推广医联体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确定监利、松滋、公安作为今年的目标建设县,以监利县人民医院、监利县二医院、监利县中医院、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中医院、公安县人民医院、公安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共建立县域实质性医共体7个,均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2018年,全市基层医院上转病人3187人次,牵头医院下转病人102人次。

        加强荆州中心城区医联体建设,市中心医院和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一医和中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实现挂号、缴费、取药一体化。市中心医院、市一医与江汉油田医保局探索推进“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额分担”工作机制。市中医院与松滋市中医院达成合作协议,安排妇科2名医生1名护士常驻松滋市中医院,同时每周下派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专家坐诊,对该科室实行财务统一管理。

        3.关于“医疗改革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两控四改”措施。印发《2018年度荆州市公立医院控费工作方案》,推行全市二级以上医院10项控费指标和50种基本疾病平均费用每半年公示制度。

         二是加强药品、耗材使用监管。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药品价格抽查,建立院内抗菌药物总费用、耗材使用总费用和辅助检查总费用公示机制。2018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全面执行“两票制”相关规定,打造荆州市医用耗材网络交易平台,全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24.1元,较2017年下降0.4元,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30.0%,较2017年下降1.8个百分点;城区公立医院药占比31.7 %,较2017年下降2.7个百分点,达到国家药占比控制要求。

        三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每年4月和11月集中开展两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对医院急需定价,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11类超声刀进行了集中申报定价,各医院已开始执行最新收费标准。

        四是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制订《荆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全市80名贫困村乡村医生进行脱产培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502个,签约居民627633人,签约率达33.49%,签约贫困人口86400人,签约率达83.6%。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就医取向,荆州市三级妇幼健康联合体筑起妇女儿童健康屏障的报道被中国人口报头版头条刊登。通过一系类整改措施,荆州市分级诊疗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占比为68.11%。

        4.关于“‘十三五’规划对医疗改革的统领作用发挥不够。着眼大卫生、统筹大布局、谋划大事业、推动大发展的作为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6月20日,委机关召开“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会议,会议正式部署了各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专班力量开展各项业务中期规划评估,各科室修正了评估报告初稿,最终经委领导班子审定形成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对“十三五”中期卫生计生事业各项对健康指标等11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对“十三五”中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取得的12项成绩进行了总结,对“十三五”中期卫生计生事业重点项目规划发展1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评估,对“十三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就进一步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资源配置不优的矛盾仍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荆州市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统筹规划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机构、床位、人员、设备等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同时,明确了六大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设置3个区域综合性医疗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医院)。二是建设中心城区医疗联合体。到2020年,荆州城区逐步形成以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为主体的5个医联体,各县市以县级医院为主体相应形成县级医联体。三是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到2020年,建设以市三级甲等医院为龙头,覆盖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四是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逐步形成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五是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完善远程医疗系统,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六是推进医养融合。到2020年,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6.关于“人才发展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1)关于人才工作。一是加大招才力度,截止目前,市直8家医院共招聘464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12人。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会商市编办,将医疗机构引进的博士和具有正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编制内管理,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12月份,委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医药卫生研究与培训中心对“荆楚名医”人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同时,启动第二轮评选工作。四是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用人办法。五是加大留才力度,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市政府办公室已发文,在市三医院进行试点,明年全面铺开。

        (2)关于编制、养老保险工作。市卫计委已向市政府请示,拟启用原有空缺编制解决部分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年底之前,各医疗机构完成原有在编人员和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其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9年完成参保工作。

         7.关于“红十字会体制未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
        (1)7月25日,以《关于进一步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请示》(荆红字〔2018〕22号)文件就市县机构改革向市委编办请示,市委编办已初步同意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机构设置在本轮党政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

        (2)关于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未设立的问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通过年底召开的理事会选举产生。

        (3)关于业务工作考核问题,制定《2018年度县市区红十字会年度考核方案》,落实考核工作。

        8.关于“党组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等全局性重大问题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荆州市卫计委党组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医改工作。

        9.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荆州市卫计委党组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须在党组会上研究的事项,避免会议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形成了相应的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人事研究回避制度。

        10.关于“党组会与办公会混开,党组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召开。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委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各自的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纪律,会议召开前,广泛征求分管领导和各科室部门意见,下发会议讨论研究议题报主要领导签批。确定每2周召开一次党组会,如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分别由人事科和办公室负责。

        11.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涂改、补充痕迹”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党组会由人事科专人专册进行记录,确保记录严肃性。

        12.关于“党组政治领导责任淡化,对二级单位管理不能理直气壮,不敢较真碰硬,“党领导一切”未落实,党组核心地位和权威未能彰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征求意见,为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完善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委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靠前指挥,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结对联系的单位,既管业务工作,又履行管党治党领导责任,做到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单位工作情况。

        13.关于“未能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点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二是在市直卫计系统开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积极创建“学习机关”、“廉洁机关”、“勤政机关”、“服务机关”、“文明机关”,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学习能力、服务能力,提升执行力,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单位,着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党建工作七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年系列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通过整治实现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乱正气,促进上级决策有效落实。

         14.关于“对二级单位指导不够、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各医疗单位对干部选用问题进行自查和纠正,市卫计委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组织原则。撤销市场部,做好原有人员分流工作。
一是出台一系列制度性规范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财务核算与分配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医疗机构物价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全市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与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市直卫计系统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转发了市政府《荆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科学预测收支,提高预算执行刚性。随着预算要求越来越严,项目绩效评估问责机制更加健全,市直卫计各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和项目责任人都高度重视项目的编制,尽量减少编制过程中的不可预见事件。在以后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没有纳入预算的严格按要求不予执行,最大程度降低项目执行中的随意性。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招投标管理流程的通知》。组织市直卫计系统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出台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和《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须知》等制度性文件。日常招投标工作中严格履行招投标各项手续,组织专班力量对市直卫计系统招投标相关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四是组织市直卫计系统财会人员参加由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织的财会知识讲座;下发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荆卫生计生办发〔2018〕25号),将审计整改情况及时向市直卫计系统各单位进行通报。

        五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物价收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强化日常制度监管。联合市物价局及时审定70多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从源头上减少违规收费的客观因素。多次召开物价工作会议,明令禁止违规收费。

        15.关于“部分公立医院背离公益性原则,办院办医方向出现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医院公益性,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扶贫、义诊等公益活动,执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荆马”医疗保障任务。市卫计委每月监测医疗机构十项指标(门诊病人次均费用、住院病人次均费用、药占比、检查和化验占比、卫生材料收入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平均住院日、管理费用率、参保患者个人支出比例、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每半年在门户网站公示。开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印发《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杜绝不合理用药现象。

        16.关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越来越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出台《2018年荆州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从门诊、住院、检查、后勤四个大方面立行立改。
市中心医院一是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二是推进双向转诊,实施预约诊疗,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及医联体建设,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三是合理调配资源,满足患者需求,实行无假日门诊。四是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优化就医流程。五是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提升护理服务内涵。六是修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考核力度。

        市一医院一是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实施亲情服务,其中脑卒中居家模拟中心获全国推广;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检查66次,整改隐患3处;医护联合随访率达63%,整改第三方测评意见和建议133项;二是积极推行门诊信息化建设,自助服务系统就诊率提升至45%,预约就诊率增长8%;三是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建立定期检查、考核与通报机制,其中住院药品所占比例由35%降低到30%;四是坚持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与科室绩效挂钩,第二季度患者满意度92.73%,满意率提高1.03%;五是加强院内停车管理,医院职工自觉院外停车,24小时设专职文明劝导员维护院内交通秩序。

        市中医医院一是投资100余万元改善医院环境,院内停车位增至230多个。二是增设药学门诊,由副主任药师以上专家免费对患者合理用药提供指导。三是加强便民服务,增设收费、发药弹性窗口,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线下挂号、支付等服务措施,完善无障碍卫生间设施,开展中药快递服务,每周开展中药大讲坛活动,提供免费中药养生茶服务,门诊配备手机快速充电器、便民箱等。四是对无人陪同或年龄较大等需要帮助的就诊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市二医院一是争取邻近单位支持,将旁边6亩空地借与该院免费停车,解决职工、患者停车困难;二是开通自主挂号系统,实现现场、手机微信、电话等多途径挂号;三是更换新床60张,新床垫180张,开水瓶240个,大厅增设共享沙发,妇、儿科增设了自动便民售货机。四是每季度开展医疗收费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此类问题一律按最高标准处罚。

         市三医院对全院进行了认真排查,召开了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会议,加强对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德医风的教育学习,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努力提高患者满意度。

         市胸科医院门诊设立温馨小屋,免费为患者提供手机充电、晴雨伞、物品寄存等特色服务,并提供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为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在门诊收费、发药、医保窗口都为老年人提供了老花镜,为行动不便者提供随行陪诊,为特殊需要患者提供糖水、麦片、芝麻糊等。安排专人负责价格管理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将价格管理、费用控制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市妇幼保健院一是委托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定期进行出院患者满意度测评,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在医院周边租赁场地并改建为两个停车场,缓解患者停车问题。三是对医务人员实施三个公示,即抗菌药物使用总费用、医用耗材总费用和辅助检查总费用月考核排名,每月通报、公示一次,排名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相挂钩,防止药品促销和不合理用药行为。四是对违规收费项目已全部整改。

        市惠民医院组织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从治理不合理收费、不合理使用药物、不合理检查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7.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带头开展政治学习。2018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委党组成员全部进行领学发言。认真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全部深入基层党建联系点上党课。二是带头履职尽责。在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和招商引资、精准扶贫、文明创建工作中,委领导都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三是带头遵章守纪。本次巡察中,委领导带头整改,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婚丧事宜主动报备。

        18.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绩效考核,开展落实三项制度、深化两项评比工作,把干部平时绩效考核与干部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个人予以谈话提醒。深化干部网上晒实绩、比作为,每两月开展“实绩干部评选”活动,将改革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19.关于“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性教育,发扬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0.关于“服务基层,解决基层困难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为基层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立项投入。自全省项目库建来,全市卫计系统共申报成功建设792个项目,极大地促进了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建设发展。二是主动与市物价局联合受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共计70余项目,尽力做到让基层依法依规收费。三是为全市8个县市区共592个村卫生室建设申请省政府专项贷款9427万元,并组建专班进行了建设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四是开展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专项督查,通过督办三个县市区政府,协调解决了公安县妇幼保健院、洪湖市人民医院建设进度滞后,现在每月督办荆州区马山镇卫生院建设进度。

        21.关于“统筹功能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职称评审由市卫计委分配名额、与人社局审核、评审。

        22.关于“信访处置官僚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计委出台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依法分类处置信访诉求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市卫计委信访工作职责、信访工作人员制度、信访人员须知、信访办理程序)并上墙。在今后的信访处置工作中,信访工作人员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杜绝信访处置中的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热情接待信访人,认真听取诉求反馈问题并进行登记,对非本部门职责问题进行横向联系,绝不一推了之,以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踢皮球”问题。对本部门职责内问题,按照科室分工及涉事单位进行分办,明确办理时限,坚持实事求是,得出是非分明的结论,按政策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对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对恶意“医闹”零容忍,坚决打击,信访处置全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3.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待上级机构改革文件出台后,按照新要求结合本次机构改革整改到位。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

        24.关于“计生协会生育关怀服务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时通报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开展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我市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为流入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开展跟踪服务,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为每个流入人口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四是及时在全市推广松滋市在留守儿童健康教育试点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督导,确保“三阳三关”( 即:朝阳关爱留守儿童,暖阳关怀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夕阳关照空巢老人)工作落到实处。

        25.关于“计生协会福利基金筹集工作滞后,部分县市区没有启动”问题。
        整改情况:计生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筹集工作,全部县市区均已启动。2018年协会工作会议上,对全市各县市区人口福利基金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6.关于“计生政策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监督。完善长效机制,在目标管理考评中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工作的权重,在日常督办检查中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即:监测制、督查制、约谈制、单项否决制。二是强化宣传倡导。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大力推广“一本、两册、三告知、四结账”孕情包保服务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四清理、四规范、一警示”活动,防止“两非”行为的发生。四是严厉打击“两非”。

        自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取得良好效果。截止2018年9月26日,全市出生59451人,其中出生男孩30773人、女孩28673人;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为107.32,对比“六普”时下降22.69个单位值。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已基本回归107的正常范围。

        27.关于“全省推行的单病种收费工作,没有全面开展,8家医院中目前仅3家医院开展了这项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推进,市卫计委配合督办各医院积极配合落实。每季度物价检查将单病种收费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进行了督查。目前,由市医保局牵头开展了推行比按病种付费更加先进的996个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医保结算办法。

        28.关于“疾控工作存在差距,一类、二类疫苗接种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教体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接种证查验和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荆卫生计生发〔2018〕54 号),进一步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卫计局和教育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校园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多轮次的督导;三是8月6日荆州市卫计委召开全市预防接种工作督办会,对各县市区预防接种中存在的问题点对点下发问题清单,并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四是7-8月市卫计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三轮督导,现预防接种工作有序推进。

        29.关于“2016年、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考核排名均为倒数第三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8月10日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半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整改销号,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的通知》(荆卫生计生办发〔2018〕22号),建立“统一管理、分项负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新体制,14大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都分别明确责任主体,各科室和各专业技术机构分工负责,抓好每个项目的培训、指导与考核,由市项目办牵头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收集、通报。

        三是在9月28日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重点岗位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各级公卫服务人员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对年底考核提出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落实。

        四是分别与8月和10月依托省中医高专组织了两批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基层一线医务人员基本公卫能力。

        五是出台《荆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改革体制、扫除弊端为目的,推动基本公卫工作开展。

        六是推动全科医生培养和注册工作。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实基层公卫人员队伍。

        30.关于“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保障政策。会同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荆州市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健康扶贫宣传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保障文件,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为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医疗政策保障、服务能力保障和服务质量保障。

        二是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工作。8月1日上线的“一站式”结算系统运行正常,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一票制”发票改造完成,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设置到位,政策宣传展板和结算流程图一目了然,各级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落实较好,未发现收取住院押金的情况。

        三是大力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全市确定了定点救治医院,组建了大病救治专家组,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帐,按照台帐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做到应治就治。全面启动贫困人口大病对象摸底调查,已初步摸排确诊14种大病救治对象3746人,已开展救治3357人,救治率为89.62%。

        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与政府督查室、人社局、扶贫办、民政局对全市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同时,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数据信息比对发现问题线索,督促基层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五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通过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工作督办等形式,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让全市“卫计人”做好政策的宣传员和执行者。同时,通过印制健康扶贫政策告知书、宣传折页等形式对贫困人口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合理引导贫困人口规范就医、理性就医。

        2018年,对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录入医保管理系统,县市区财政全部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确保了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四位一体”基本医疗保障待遇。通过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统计,截止2018年9月底,全市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6314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393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221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720万元,补充保险报销5447万元,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3.93%,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门诊医疗总费用9557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共报销8765万元,报销比例为91.71%。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1.关于“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中心组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由机关党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今年已规范开展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

        32.关于“党员学习教育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制定党员学习方案,印发《学习笔记本》,每半年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对学习情况开展检查。按规定开办道德讲堂,做到每季度一次。落实《交心谈心制度》,广泛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之间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发挥好廉政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的作用,履行好提醒之责、监督之责。

        33.关于“机关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每半年开展党建交叉检查,每年开展党建考核评比。离退休党员支部组织生活会尽量缩短时间,尽量做到不误餐,减少就餐。已出台《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及开展活动管理办法》,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制度执行,总额标准控制。

        34.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配置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配齐市综合监督执法局、急救中心和药具站纪检员。结合省委组织部即将出台的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进行党组织换届。

        35.关于“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民营医院党建联系点制度,定期指导开展活动。

        36.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出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的效果,开出火药味,开出真成效,全面提升班子成员的“精、气、神”。委领导班子自我批评直奔问题,相互批评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3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年活动,制定了《市直卫计系统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自查,切实减少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认真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自查“一桌餐”问题3个、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3个。现已对这6个自查问题进行了整改。

        38.关于“医护人员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在市一医院通报批评,对市一医院分管领导及护士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在各关键岗位安装摄像头,严禁任何带有营销性质的个人或产品进入工作区域;三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在年度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实行一票否决。

        39.关于“医护人员对病人冷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9月底,市中心医院党办、监察室负责人分别到儿科(三个病区)和急诊科(院前急救、急诊门诊及病房)等3个科室组织医护人员开展了典型案例学习及“如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病人就医感受”大讨论,涉案当事人再次进行了深刻反思。会上,科室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均进行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要以此为戒、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医患沟通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一医院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医生已离职),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培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二是依托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018年全市新增儿科、新生儿科、泌外腔镜、内分泌、医疗器械5个质控中心,全市市级质控中心数量达到24个,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市级质控中心认真履职尽责,开展了各专业的基线调查、质控督查和培训工作,着力解决了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年共举办各专业能力建设培训班18场次,共培训专人技术人员5000余人,专业质控督查1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0余份。

        40.关于“医护人员‘误’检、‘误’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9月底,市中心医院党办、监察室负责人到骨科(三个病区)组织医护人员开展了典型案例学习及“如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病人就医感受”大讨论,涉案当事人再次进行了深刻反思。会上,科室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均进行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要以此为戒、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医患沟通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中医医院2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当事人急诊科试用护士龙某负有直接责任。事情发生后,作了书面检讨,该护士深感愧疚,同时感觉压力巨大,已于2018年6月4日辞职离院。带教老师急诊科护士孔某负有带教责任,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停止带教资格,扣除当月绩效。急诊科护士长夏某事情发生后,未及时向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导致事情处理不及时,负有管理责任和失查责任,全院通报批评,由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护理部主任李某事情发生后,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对该事件协调和处置不力,负有管理责任,由医院纪委书记对其诫勉谈话。由责任领导带领护理、门诊、急诊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患儿家长,登门道歉并告知事情处理结果。

        二是建立机制。市卫计委依托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018年全市新增儿科、新生儿科、泌外腔镜、内分泌、医疗器械5个质控中心,全市市级质控中心数量达到24个,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市级质控中心认真履职尽责,开展了各专业的基线调查、质控督查和培训工作,着力解决了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年共举办各专业能力建设培训班18场次,共培训专人技术人员5000余人,专业质控督查1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0余份。市中医院护理部、门诊部会同急诊科、检验科就该问题进行了多次分析讨论,对此类及相关问题,提出改进办法,并修订了《门诊采血操作规范及流程》《三年内护士培训积分管理办法》及《急诊科护理人员带教计划》。护理部召集各片区护士长及急诊科护士长,再次对该问题行了分析讨论,要求各护理单元必须严格落实“查对制度”等十八项核心制度,护士长是落实核心制度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吸取这次护理差错的教训,在全院各护理单元、岗位,开展核心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及时整改。并于5月在抽血室安装了监控设施,便于实时监控,减少隐患。市妇幼保健院积极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强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价,开展全市妇幼保健院护理质量评价工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限期整改问题共计10余项,有效提升了妇幼保健机构护理服务质量。市胸科医院加强职业培训,先后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员培训,并在培训后进行了考试。

        4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市卫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42.关于“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不到位,开单提成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计委出台《荆州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方案》,公布“九不准”监督举报电话。在当前开展的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进医院活动基础上,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等规定,将医德医风学习任务纳入固定业务学习内容中,落实情况直接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2018年11月9日,举办“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培训班”,邀请山东孔子学院金辉校长前来讲学,培训人数800人。

        市中心医院施行新绩效方案,将以往以收减支的绩效考核方式改变成为工作量绩效考核为主兼顾岗位系数考核的绩效核算方式,完全与业务收入脱钩。
市一医院以规范药品、耗材、收费为重点,建立多部门监督查处联动机制,坚持处方点评、用药量排序等监督机制。每季度对用药量、药占比排序前5位医生的处方抽查点评与约谈,对用量排序前3位的药品进行减半、暂停申购等管控。清退不同品种品规的药品11个、暂停使用20个、限购41个,约谈近20人次;充分运用防统方电子监测、问题约谈警示、违规违纪“黑名单”制等管控和处置手段整治“过度医疗”问题,打击不法促销行为。今年集中约谈和个别约谈药品、器械供应商82人,签订《廉洁合约》并告诫警示。

        市中医医院将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等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职务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市二医院持续开展医务科、护理部、党办、纪委纠风巡察,通过询问病人及家属、职工群众等途径,查看是否有医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有供应公司进病区进行促销行为,严格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与公司经营行为。

         市胸科医院在院周会集中学习 “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和要求。医院公众号开通“患者满意度”问卷调查。建立医德医风档案,规范医护人员医德医风的考核。

        市惠民医院与各科室、科室与职工签订了《廉洁行医承诺书》,严格执行医院《医德医风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定期开展电话随访,收集患者、普通职工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进。医院院内无医药代表,无医药耗材购置领域不正之风现象。

        43.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委机关3、4号住宅楼分别有住户18户,共计36户。针对巡察组反映的住户自入住以来一直没有交水费问题问题,2018年4月初,市卫计委安排专班上门清查登记36户基本信息(户主姓名、门牌号码等),并制定出补缴水费方案,3、4号住宅楼36户每户每月按20元标准缴纳水费,补缴时间从2016年11月到2018年4月,共计18个月。5月中旬,36户已补交32户,收缴水费共计11520元,入市卫计委账户,其余4户长期没有人居住且房屋所有人不在荆州,暂无法收缴。

        为彻底解决水费收缴缺乏标准问题,市卫计委已启动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水改资料收集及申报工作,水务集团已拿出水改具体方案,由于水改资金较大,需申报预算,市卫计委已申请并通过市财政局评估,正列入2019年度预算之中。

        针对机关院内宿舍楼住户长期无偿占用保洁、门卫、下水道维修等物业服务问题,市卫计委已制定《荆州市卫计委机关住宅区实行业主物业管理改革方案》,拟将宿舍楼物业管理移交至专业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公司要求,必须对机关办公区域与住宅区域进行隔离,因18年财政预算内无此项工程,需纳入19财政预算后方能执行,市卫计委已完成前期相关筹备工作,待隔离改造完成后即移交专业物业公司,彻底解决机关院内宿舍楼住户无偿占用保洁、门卫、下水道维修等物业服务问题。

        4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工会老干制度,凡半天的活动做到不就餐;对异地老干部、病人严格按规定慰问,做到不超范围不超标。已出台《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及开展活动管理办法》和《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工会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及活动管理办法》,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制度执行,总额标准控制。

        45.关于“红十字会资助救助资金和培训管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来杜绝领款单直接支取,全部采取贫困户在慰问时签字,确保后续可核实;资料缺失的,已补齐相关资料;救护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总会、省会要求开展工作。

        46.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组织全系统按要求执行。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4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市卫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强化检查督办,对问题严肃查处通报问责。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将述廉作为重要内容开展。

        48.关于“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空转”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整体谋划部署,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到分管单位开展廉政谈话、上党课,抓好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49.关于“管党治党压力未达基层”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计委制定管党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构建完善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出台市直卫计系统2018年党建考评方案,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通报力度。
市中心医院修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新增《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轮岗制度》等制度,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活动,切实考核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向支部和科室层层传导,全面提升各科室、各支部党风廉政工作水平。

        市一医院修订《中共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印发《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党委书记,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作出公开承诺。对2015年至2017年三年全院职工岗位绩效工资总额进行了重新核定申报。巡察整改期间共问责处理违规违纪人员4名(其中2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诫免谈话,1名开除党籍及公职)。

        市中医医院层层签订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洁)建设、纠风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党支部书记月例会制度,传达上级精神、开展政治学习、布置支部工作;落实《荆州市中医医院党支部考核办法》,根据《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加强党支部工作日常检查考核,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0.关于“纪律建设薄弱,没有做到挺纪在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委党组书记、主任向华祥到市中医医院以“警钟长鸣,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牢固防线”为题为市中医院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闵涛为机关干部上《新纪律处分条例的10个负面清单》党课。各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纳入学习计划,定期集中学习研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规党纪知识集中测评,组织系统3478名党员在省纪委监委手机软件上进行了知识测试。

         二是建立机制。开展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组织新任县级干部家属参加市纪委廉政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联系单位负责人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交心谈心,开展廉政提醒400余人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荆州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庭审。开展“树清廉家风?创荆州最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廉政承诺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每逢节假日都发布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

        三是选树典型。以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为抓手,以医德医风考评为着力点,不断强化医务人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廉洁意识,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选树新时代党员先锋、红旗党支部、好医生等先进典型。2018年以来,市直8家医院共收到锦旗、感谢信1302封(面),退还病人感谢的红包742次,共计550380元。

         51.关于“医院纪委书记履职不到位,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职。要求各单位纪委书记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特别要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及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教育。对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之中的不正之风,制定具体措施抓落实。对切实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敢于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市直卫计系统全体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参加纪检培训,提升纪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成效显著。市中心医院纪委对抗菌药物使用排名靠前的医生进行约谈和提醒;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和“回头望”;自2018年8月起,已经开展低值、高值耗材和物资的二次议价活动,仅留置针、采血管等项目就为医院节约300余万元开支等。上半年,受理投诉71件,信访举报18件。市一医院上半年共受理投诉38件,受理信访举报件13起,调查处置举报线索4件,追责处理相关责任人25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批评2人,提醒教育4人。市二医院对2017年以来违规收费、公务接待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全院通报等组织处理。

        52.关于“乱发福利、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监局2016年11月16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总工会对该局2015年12月以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违规发放先进表彰奖金现象。市卫监局立即召开了总支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全体职工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迅速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检查和自查发现的违规津补贴全部退缴到单位账户中。2016年12月上旬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根据市纪委跟踪督办要求专门到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核查,12月8号市卫监局将相关材料及退款凭证全部上交市纪委驻卫计委纪检组。时任市纪委驻卫计委纪检组组长吕振华对党总支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对分管财务副局长进行了诫免谈话,主管会计专门做了书面检讨。相关整改及处理情况纪检组已报市纪委。本次巡察后,市卫监局于4月3日对3名县、市获奖人员也进行了清退,至此全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完毕。

        市急救中心实行总值班24小时在岗和双人两班制24小时连续运转制。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市急救中心参照省急救中心及周边地市兄弟单位工作经验,以及参考我市“110”等应急部门、各医院值班费发放标准,2016年实际发放值班费6.55万元。2016年市急救中心绩效工资核定总量为47万元,同年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数39万元(不包括值班费),发放标准并未超出核定绩效工资总量。2017年11月,市急救中心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公立医院收费政策执行的审计决定》(荆审计决[2017]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将单位账目进行调整,在绩效总量不超标的情况下,将值班费科目调整至绩效考核范围。

        市中心血站2015年绩效工资设置为绩效、奖金、加班工资三个科目,奖金科目设置有“采血奖”、“收款奖”等十余项名目,财务记账时将上述名目统一在奖金科目核算。经查,2015年绩效发放总额为515.87万元,在市人社局批复绩效工资总量540万元之内,未超额发放。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规范绩效设置,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取消各类奖金,仅保留政策内招聘人员的加班工资项。已从2018年起执行规范化的绩效分配方案。二是规范绩效工资账务处理,再无奖金项目。三是严格控制绩效总额,确保不超额发放。
53.关于“无偿占用公共财产”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机关2名干部自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无偿占用机关两个车库”问题,被占用的2号车库在2016年3月份公车改革前停放委机关公务用车,公务车司机堆放少许杂物,不影响公务车停放。车改后,车库没有停放车辆,堆放的杂物未及时转移。在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当事人立即将杂物移出车库,且钥匙上交至委办公室。被占用的3号车库公务车改前停放公务用车,2016年4月份之后车库闲置,一名委机关干部不定期停放私车,2018年4月份后没有再停放私家车,并请示派驻纪检组后,补交车库停车费600元。
        关于“监督执法局两名职工分别于2002年、2003年无偿占用两套公共产权房至今”问题,市卫计委正在多方征求意见,寻找政策依据,拿出解决方案。

         54.关于“公款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监局2014年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期间组织劳动模范、一线先进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赴外地学习交流的通知》(荆工办发[2014]10号)、市卫生工会联合会《关于转发总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期间组织劳动模范、一线先进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赴外地学习交流的通知〉的通知》(荆卫工〔2014〕3号)和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组织劳动模范、一线先进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赴外地学习交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安排37人次由市总工会分别组织到贵州、海南、山西开展外出交流学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在单位进行了列支。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向华祥专门对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时任市卫计委纪委书记刘前虎分别对局长和纪检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认真反思,深刻检讨,迅速整改,对27名超范围人员的费用全部按自费处理,退缴费用,并将此事的处理情况在卫生计生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55.关于“市卫计委对医疗机构招投标未有效实施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耗材统一采购平台,并印发《关于做好2017-2018 年度全市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平台。建立荆州市医疗器械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严格采购程序,自2018年7月起,对50万以上的医疗设备采购实行质控中心专家论证。

        56.关于“部分医院招投标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市中心医院变更办公会决定的招标程序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由审计科牵头,组织总务科、监察室、招标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原项目分管领导和分管审计领导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上报了思想认识书面材料。此问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上,院领导们也进行了讨论和学习。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与项目招标的管理与监督。印发《关于成立集中采购管理机构的通知》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完成了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建设、对院内院外招标限额进行了明确划分、组建了院内评审专家库,改进和规范了开标评标流程,通过纪检、工会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严格规范了院内与院外招标与集中采购行为。自2015年开始,全部实行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和评标公示,增强了透明度和公开性,保障院内招标充分实现公平竞争。三是将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80万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国内公开招标。严格执行招标项目上报院长办公会制度,招标办严格依照会议决议执行相关程序。

        (2)针对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违反医院耗材采购规定,让患者私下用现金直接向供货商购买手术耗材的问题。一是严肃追责。市中心医院给予消化内科一病区副主任姚某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干部岗位津贴,呈报个人书面检查材料;消化内科主任给予批评教育,扣发一个月干部岗位津贴,呈报书面检查材料。院纪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违反行业纪律和规定,私下使用耗材、私收现金等行为要坚决打击,要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医院良好的声誉。二是教育学习。市卫计委对该案例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市中心医院先后在全院中层干部大会、消化内科全体人员会议、全院科主任例会和全院党建工作会上进行了通报。通过以上教育活动,让医务人员自觉规范诊疗行为、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针对上述问题,市卫计委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招投标管理流程的通知》;二是组织市直卫计系统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出台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和《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须知》等制度性文件。三是在日常招投标工作中严格履行招投标各项手续,组织专班力量对市直卫计系统招投标相关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57.关于“个别单位物资采购违反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市中心血站已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自2018年7月起,新一轮纪念品采购开始着手办理政府招标采购手续。根据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要求,目前正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二是对重点岗位、参与采购、议价人员进行约谈,对采购种类、数量、金额上总支会讨论、集体研究程序进行了明确,确保合规。三是明确自2019年各类纪念品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58.关于“红十字会政府采购违反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市红十字会不是政府采购管理单位,今后积极与市卫计委、市政府采购办沟通,畅通政府采购渠道,凡是要求纳入政府采购的,全部按要求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支出预算,凡是开展采购工作,首先落实在市卫计委党组会、市红十字会办公会预算申报,批准后启动三家询价采购程序。

        59.关于“卫计委2016年挤占中省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专项、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等专项资金194.47万元弥补行政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计委是财政全额保障单位,财政未保障公用经费,历年公用经费来源为计生事业费。出现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相关费用的问题,一是2016年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导致支出明显增加。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部署,我委是创卫牵头单位之一,承担8个创建专班中5个专班的任务,存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手不够的困难,既要做好专班工作,又要接受检查考核,为了圆满完成创卫任务,在二级单位先后借用了20多人参与创卫,并对委机关环境卫生设施、健康教育阵地进行了必要建设和维修,产生了相应费用。创卫工作结束后,借用人员已经退回到原单位,有关费用也不会再产生了。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二是委机关与二级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原因。自原市人口计生委起,市财政一直没有将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市计划生育药具站两单位的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其单位预算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在原市人口计生委机关计生事业费中开支。卫生计生两部门合并后,沿用了以前的财务管理办法。审计查出这一问题后,我们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反映情况,结合2018年预算编制,已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决定,自2018年起,流管办和药管站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的在单位预算管理,不再在市计划生育专项中列支。

         近两年,我单位已经严格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极大地减少了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各个项目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估。

         60.关于“基层单位上行下效挪用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督办市急救中心、市疾控中心、市鉴定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管理,合理进行账目调整。

        61.关于“市一医泌外科二病区2015年未经报批擅自接受企业捐赠1.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检讨,给予通报批评,退款已入账;二是修订完善《社会捐赠资助协议书》;三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62.关于“红十字会未设立财务专账”问题。
        整改情况:因市红十字会未完全独立,市财政局要求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如水电费、人员差旅费、接待费)由市卫计委管理,捐赠专户独立设置,封闭运行,该模式得到省红十字会认可。

        63.关于“机关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直卫计系统财会人员参加由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织的财会知识讲座;二是下发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荆卫生计生办发〔2018〕25号),将审计整改情况及时向市直卫计系统和委机关各科室通报;三是出台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在日常机关财务报账审批中严格按制度要求审核把关。在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下,财务报账审核工作日益规范;五是全面整改,对超标准报销的招商差旅费、接待费、服装费予以退还。

        64.关于“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机关院内集资建房3、4号楼办理房产证,应由住户个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由卫计委公款买单”问题,因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市卫计委正在多方征求意见,寻找政策依据,拿出解决方案。

        关于“2016年用公款支付机关8辆公车违章处理罚款和购买扣分”的问题,市卫计委现严格按照市公车办有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与使用,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关于“2015年市中心血站报销司机驾照换证费用”问题。市中心血站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退赔换证费用。同时对2015年以来,应由个人支付而公款支付的款项进行全面清查,未出现违规项。

        65.关于“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单位主要领导在班子会上重点宣传讲解了预算编制要求、按预算执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邀请市财政局社保科和项目绩效科两位预算编制和项目绩效管理评估专家为全体机关干部讲授相关专业知识,提升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会计核算,分项细化支出。将计划生育中的“中省计划生育专项”“中省计划生育项目”“计划生育专项”等项目整合为 “计划生育专项”,从源头上杜绝项目过多而导致的项目经费交叉使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提醒各项目责任科室项目执行的进度,在会计核算中做到项目与账目一一对应,控制项目经费交叉使用,便于项目绩效考核评估。三是科学预测收支,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减少编制过程中的不可预见事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没有纳入预算的严格按要求不予执行。

          66.关于“医院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市直5家医院扩大开支范围涉及的问题,市卫计委严格督办5家医院进行整改,并报市审计局认定整改通过。

        67.关于“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使用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市中心血站一是加强库存管理。迅速盘清库存,掌握家底,按照年度采血计划,科学制定采购计划,避免库存积压,挤占资金。二是退赔工作整  改到位。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公交卡、纪念品发放存在的问题,由于管理体制、人事变更、历史因素等原因,现任领导班子主动承担责任,退赔工作已经到位。三是已从2016年5月起停止发放公交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6月底,修订完善《纪念品采购、发放及核销管理办法》,规范纪念品发放范围,要求采血部门认真做好发放登记,提供发放记录,日清月结;站办强化审核机制,明确报损范围和比例,每月进行对账,做好台账日常管理。

        68.关于“各医院和基层单位自行其是,二次分配违反政策超额发放,部分医院无规范的分配制度,无清单明细,存在暗箱操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主动清退,各单位班子成员带头清退超发绩效工资到各医院账户。二是加强沟通,由市直各医院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报绩效工资总量,薪酬改革试点医院按试点方案落实,不允许自行超标准发放,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规范绩效工资发放流程,全面取消现金发放,由财务科转账至职工个人账户,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

        69.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发放,规避财务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计委下发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财务核算与分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强化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严令禁止医院开展各种变相、违规的中介费、回扣、提成等业务,医院内部职工在医院就诊时应严格按医保政策规定执行,医院不得违规为院内职工报销医药费、门槛费等。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奖金分配,医疗机构内部各科室奖金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应统一由财务科将科室绩效发放到职工工资卡中。

        70.关于“违规收费问题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4月中下旬,市卫计委对审计查出市直8家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责令市直8家公立医院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违规收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物价收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三是强化日常制度监管。下发了《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医疗机构物价收费管理的通知》。四是联合市物价局及时审定70多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从源头上减少违规收费的客观因素。多次召开物价工作会议,命令禁止违规收费。五是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市中心医院印发《荆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动方案》,检查发现5类违规收费问题,针对问题发放整改通知20份,对发现问题的时间、违规性质、具体表现形式、整改计划、整改措施等进行汇总,并规定整改时限、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市一医院修订完善《物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费用复核及监管制度》等12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市中医医院开发“收费项目维护平台”和“物价监控管理平台”,追踪临床科室项目收费情况,建立违规收费预警机制,做到在“事前”“事中”进行督导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对于无违规收费情况发生、积极合规开展新收费项目、积极思考,对物价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科室和个人在年度将给予适当奖励。市二医院制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市三医院就违规收费问题和科室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管,召开物价整改专题培训会,对违规收费问题和科室开展培训、指导和规范。市胸科医院每月对住院费用5000以上的住院费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1.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8月,经市财政局监督确认,市卫计委委托湖北智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原爱委会六间门面年租金进行了评估,按照最新评估价格于2017年10月27日与6间门面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于11月2日对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门面租金进行了补收。

        市中心血站一是已与沙市区妇幼保健院协商,2018年终止技术合作协议,将老血站办公楼纳入 “十三五”建设方案;原先拖欠的2万元租金欠款也回收到位。二是出租给华怡农庄的房屋已严格按市财政局审批金额签订格式合同,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三是已终止联合网络通讯荆州分公司基站出租协议,并退还2017年基站租金0.3万元。

        72.关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仍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市一医院泌外科二病区存在开单提成、接受药商吃请和超声科主任肖蕾违纪的问题。市一医院一是对分管副院长诫勉谈话并责令其检讨,给予通报批评,退款已入账。开除肖蕾党籍及公职,卫计委注销注册并收回肖蕾的医师执业证书,大会通报其处分决定,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在院党委2017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肖蕾“受贿”案件进行深刻剖析;三是召开器械、药品供应商代表会议,对检察院查处的公司进行清理;四是修订完善《社会捐赠资助协议书》、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轮岗管理规定,设置招标管理办公室,制定耗材管控整改方案;五是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2)关于市中医医院市场部存在的问题。市中医医院一是撤销原医疗市场部,对人员在院内进行分流。二是清退超额绩效,退回余款。三是副院长受委党组诫勉谈话,党委委员受医院纪委诫勉谈话,原市场部主任被医院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四是进一步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该科其他时段工作进行梳理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3)其他医院均撤销了违规设置的医疗市场部。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73.关于“党组人事决策草率,任职资格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二是加强党组在选人用人中的导向和把关,将组织意图和群众公认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加强对干部的关心指导和监管。

        74.关于“违反组织人事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已免去市急救中心培训科、网络通讯科科长职务。市中心医院已于2018年5月停发超规格人员干部津贴,取消相应的职级待遇;明确从9月30日起不再参与班子分工,不参加院长办公会;于10月8日对其办公室进行搬迁,按9平米标准设置了办公室。市中心血站修订完善《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人员招聘程序,明确新进招聘人员需事先向市卫计委报送招聘计划,严格选拔人才,集体研究讨论的总体流程。

        75.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程序进行,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干部廉政和信访工作鉴定,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出台了《关于对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的通知》(荆卫生计生党发〔2018〕19号),所有市卫计委管理的干部证件由卫计委人事科集中管理,其他人员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推进从严治党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市卫计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从严治党,把党组的第一责任杠在肩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的建设引向深入,为全面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委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4163817;邮政信箱: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18号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邮编:434020;电子邮箱:34362112@qq.com


                              中共荆州市卫计委党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