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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9-05-2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8日至6月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工商局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9日向市工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商局党组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3次专题会,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行政分局、直属机构、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发《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荆工商党字〔2018〕31号),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结合,扎实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创文”工作、“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

        (四)完善机制,务求长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相结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靠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源头,以制度形式巩固整改成果,为工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在市局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三重一大”重要内容的基础上,2018年4月1日,局党组研究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发了《市工商局党组议事规则》(荆工商党字〔2018〕14号)文件,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严格规范党组议事原则、议事程序、组织纪律。二是规范党组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市工商局党组议事规则》,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及时编发党组会议纪要,上会资料备案留存。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程序。重大开支事项一律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后再行实施。

        2.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没有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每年与各行政分局、直属机构、机关各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年度政治学习计划、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局党组和党组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扎实有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今年1-10月份,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局党组书记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各支部分别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3次。三是加强检查督导。局党组对各直属机构、行政分局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督办每年不得少于2次,年底通报各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今年8月,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各直属机构、行政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办,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

        3.关于放管服改革整体协调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组织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和做法,代拟《荆州市关于六双六一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举办全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暨“一址多照”培训会,全市300家市场主体、商业银行参加了培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协同监管平台的推广运用力度,对各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代拟《荆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暂行)》;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年报和异常名录、黑名单管理。二是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治理。针对无照经营问题,制发《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荆工商函〔2018〕34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工商局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办调研,通报检查验收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今年1-10月,全市共查办无照经营案件87件,罚没金额45万元 。三是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今年1至10月,共接获投诉3146件,举报421件,均已按照责任划分、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给工商系统相关单位处理;持续强化“维权三剑客”的宣传阵地效能,与荆州电视台合作,直播各类专项整治、制假售假窝点取缔等过程,曝光不法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消费陷阱,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1-10月,“维权三剑客”节目共播出85期129条,时长460分钟;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在原有商品质量抽检经费的基础上,再增加商品质量抽检经费40万元,将每年抽检800批次增加到1000批次,截至10月,我局商品抽检已达1125批次;严格消费维权执法,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会销”行为专项整治、“双打”专项行动等活动,今年1-10月,对不合格商品案件立案245件,结案181件,罚没金额168万元,城区各行政分局摸排会销场地45家、会销主体24家,张贴承诺书和告知书120余份,立案5件,责令停止经营2家,查处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14件。四是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督促媒体加强整改。今年来,我局分别9次对荆州广播电视台、荆州日报、江汉商报等媒体单位分管领导和广告部主任进行了行政约谈,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先后5次帮助荆州广播电视台、荆州日报、江汉商报等媒体单位,对在播广告进行整改,修改问题广告23条次;加强媒体广告监测。对在播的各类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重点监测“5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和投融资类广告。今年1-10月,共监测各类广告32855条次,发现违法广告条数301条,下发停播通知8份,责令停播违法广告50条次,移交各类广告违法线索26件;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年初,针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制发了《2018年荆州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258人次,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456家,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0件,罚没金额207.5万元。五是加强公益广告建设。结合“创文”工作要求,草拟了《荆州市公益广告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市直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公益广告发布要求。联合荆州广播电视台开展2018年“广电杯”公益广告活动,通过突出“诚信守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扫黑除恶、打击传销、非法会销、抵制非法集资”等公益主题,积极引导公益广告创作,充实“荆州公益广告作品库”。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今年来,市局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7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2次,坚决杜决“搭便车”现象。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各行政分局、直属机构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督导、听取一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同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活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要重点汇报抓党建情况。今年7月,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制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研督办工作的通知》(荆工商机关党字(2018)8号),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各直属机构、行政分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办。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市工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做到中心组学习次数每年不少于12次。截至10月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已开展11次。二是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统一使用《荆州市直机关党组(党委)工作手册》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使用《党员手册》《荆州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支部开展学习活动情况,并不定期对各行政分局中心组学习记录、支部学习记录、学习心得进行抽检,对不按要求记录、学习心得抄袭的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通过辅导宣讲、干部轮训、在线测试、知识竞赛、研讨交流等形式,按照支部学习1周1次、主题党日每月1次的频次,扎实开展支部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引导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深刻内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截至10月,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已组织机关支部开展支部学习38次、主题党日11次。

        3.关于组织建设抓的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签名、请假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党组织书记上党课”活动,对开展“三会一课”不力、“书记上党课”敷衍了事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实行痕迹化管理,严格做好支部活动记录,注重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2018年,机关各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40次,党小组会98次。局党组成员上党课5人次,机关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1人次。三是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按照《中共荆州市委第七巡察组关于对市工商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局党组于2018年10月16日下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各党组成员重点对照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摆,深入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自我批评紧扣主题、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坦诚中肯、不留情面,整改措施直面问题、求真务实,全体党组成员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副市长向斌同志,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卢国春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庆华同志参加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对拖欠党费进行补交,对补交党费进行公示,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对党费缴纳打折扣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关于作风建设抓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整改形式主义。继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文件会议办理制度和程序,加强对文件、简报、信息及会议活动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文件照搬照抄行为,确保各类发文、会议相比2017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切实加强工作调研,局党组成员每年主持1个重点调研课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每个县市都要走到,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截至10月底,已形成调研报告11篇;加强对基层检查督办,局党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市场主体增量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局党组成员每月到扶贫驻点村开展为期三天的攻坚拔寨,现场解决问题,增强帮扶工作力度。二是严肃整治官僚主义。制发市工商局《建立机关联系基层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带队,每次2-3人,每两月到对口工商所联系1次,与工商所干部同学习,同工作。同时,要求基层工商所不定期开展辖区市场巡查,主动为市场主体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市局督察队将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工商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截至10月底,市局督察队先后与市局人事科、机关党办两次对市局机关、城区分局作风纪律和联系基层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制发情况通报。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巡察反馈的加班进餐控制不严格等问题,该退赔的退赔,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参与进餐人员全额退款。四是加强考勤管理。全面推进电子打卡、定期公布考勤结果,对违反考勤纪律的人严肃批评教育,并将考勤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表优挂钩。市局督察队定期校订各单位电子打卡机,指导市工商局稽查分局建立《工作期间去向登记卡》,杜绝了该分局考勤管理不严格、工作人员集体迟到问题。

         5.关于执行制度走样变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经济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扎实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我局已向市审计局申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局2015—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市审计局正在审计我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行政分局负责人调离的已完成离任审计,直属机构属报账制单位,不另行审计。二是清理全局正在执行的财务管理和津补贴发放等有关制度,该健全的要健全、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废止的要废止、该停止执行的要停止执行。截至10月底,我局已对荆工商﹝2011﹞94号文件予以废止,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制发新修订《请休假管理办法》(荆工商〔2018〕26号)。三是建章立制,11月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出差培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工会工作、会议管理等5个方面制度规定。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两个责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第一位的工作,及时研究、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10月份,局党组会已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二是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多项规定,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三是局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述责时,要对照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走向“严实硬”。四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每半年对各行政分局、直属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督导、听取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今年8月,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各行政分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检查督办,查看了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资料,抽检了各行政分局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纪实手册》,与行政分局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2.关于一岗双责严重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增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履行工作职能,推进改革发展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局责任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领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约谈、听取专题汇报、重点督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四是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办力度。指导各分局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抽查各分局廉政谈话记录、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记录,并反馈抽查结果。五是强化追责问责。让落实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3.关于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建立机关纪委。我局已向市直机关纪工委报告,申请设立机关纪委,充实市局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力量。二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进一步规范涉纪信访举报手续、移交手续,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是严肃执纪问责。荆州开发区分局、沙市分局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将受处理干部的处分决定严格执行到位。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奖金和津贴补贴发放。对2015年以来,市局和各行政分局奖金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清理、严肃整改,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和津贴补贴进行清退,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报销要件的审核,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严格管理报账程序,建立完善季度核查账目机制。

        2.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市局近三年所有培训、会议、印刷等财务报销凭证进行了再清理,确保财务报销环节和附件的完整性。二是规范财务开支。加大审核力度,严格发票审查,对虚假、不合规、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支出票据,坚决不报销、不入账。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工商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内部控制,将各行政分局重大采购项目支出纳入市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范围,按规范做好记录。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政措施: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的职数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职数启用审批制度和任前审批制度,坚决杜绝程序违规问题的发生。

        2.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公务员兼职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我局于6月12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免去公务员的事业单位职务,调整到直属机构任职。在即将启动的机构改革中,我局将按照事业单位新“三定”,认真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定编定岗。

        3.关于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结构性超职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我局于6月12日召开了党组会,对稽查分局、消保分局超职数配备的正科级干部进行调整,解决了结构性超职数问题。二是我局于10月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案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团总支等机构予以撤销,免去2名正科级和2名副科级干部的相应职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工商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积极推动工商事业改革发展。

        (一)毫不松劲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市直工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工商特色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工商事业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服务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工商工作的重要动力,结合工商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认真开展“创文”工作,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服务荆州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6-8125286;邮政信箱: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9号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办(邮编:434000);电子邮箱:q406529296@qq.com

中共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