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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企业建设有了时间表和任务书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1-09-21

  清廉企业建设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支撑。

  近日,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省工商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明确的时间表、任务书。

  主要目标和时间表、步骤图

  全省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从今年9月起,全省清廉企业建设分步骤推进:

  ●宣传动员阶段(今年9月至10月)。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制定工作方案阶段(今年11月至12月)。各企业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可操作、可执行、可检验的工作方案。

  ●全面推动阶段(明年1月至12月)。各企业对照《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

  ●深化巩固阶段(明年7月起持续推进)。明年7月至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调研、专项整治,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下半年,进行阶段性评估,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紧盯7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该实施意见提出,紧盯7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7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别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其中,在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方面,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等工作。在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方面,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引导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该实施意见提出5条措施,引导清廉民企建设。

  5条措施分别为: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

  在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引导民企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在加强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方面,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在推荐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加强廉洁审核,对被司法机关认定有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被纪委监委机关认定有严重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该实施意见提出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开展服务支持民企发展活动、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4条措施,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在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方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在开展服务支持民企发展活动方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民企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查处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郭春丽 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