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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报微课堂 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湖北省纪委为干部澄清正名等两个工作办法详解④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8-19

  问:澄清正名须在多长时间内完成

  答:办法规定,承办部门应当在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澄清正名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向澄清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说明,并告知后续工作安排。

  问:对网上的不实举报是否也要澄清正名答:办法规定,对未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但通过网站、论坛、微信等方式,在公开场合传播散布的,相关内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且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认定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什么是诬告陷害行为

  答:是指检举控告人(举报人)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

  问:如何处理错告行为

  答:办法规定,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举报人确因对事实了解不全面,不具有诬告陷害的主观故意,而发生错告的,不得作为诬告陷害行为进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