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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报微课堂 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八条监督保障措施》②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9-23

  2.保护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依法规范实施追责问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好度、把握好政策、把握好差异化,防止执纪粗放和问责简单化、片面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实事求是分析原因,科学精准划定责任,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和徇私、主观和客观的界限,对干部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按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减责免责。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充分运用“12388”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电话、“荆州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调查。发挥“e线民生”“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曝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问题整改。